当前位置:主要职能及工作职责
 
  宜宾市民政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管理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 ,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指导、监督区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活动;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房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评残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供站指导管理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五)组织全市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发布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六)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各类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七)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八)贯彻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习俗改革有关法规和规章;落实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

  (九)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主管地名工作;负责乡镇以上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指导区县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我市毗邻市(州)行政区域边界的勘查、协调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区县级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验收、报批、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编制工作。

  (十二)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监督落实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和指导区县进行福利彩票的发行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审核报批公墓;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发展。

  (十四)贯彻儿童收养的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市儿童收养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协调毗邻市(州)及指导、协调市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宜宾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包括社会保障、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和民政经济工作。

  一、局领导工作职责

  局长:聂文学 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市老龄委办公室工作、福利生产室和有奖募捐管理办公室工作。电话:2328121

  副局长:黄泽江 负责救灾救济、“低保”、捐赠、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分管救灾救济科、低保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电话:2323997

  副局长:李方才 负责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婚姻管理、收养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分管政权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科、康复医院、救助管理站、永兴茶场。电话:2328226

  副局长:邓忠权 负责双拥、优抚、退伍军人安置和军队干部管理工作。分管双拥办、优抚科、安置科、干休所、军供站、烈士陵园等科室和单位。电话:2328224

  纪委书记:古世芳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监察室、办公室。电话:2328303

  机关党委书记:余小洋 负责机关党委、政工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政工科、。电话:2328396

  调研员:韩承祥 协助邓忠权副局长分管双拥办、优抚科工作。电话:2330396

  调研员:张明通 市慈善总会副会长。电话:2328119

  助理调研员:陈启蓉 协助李方才副局长分管政权区划地名科。电话:2328363

  助理调研员:莫明英 电话:2328509

  助理调研员:古永利 电话:2328122

  二、科室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区县民政局的财务管理和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主任:李洪建   电话:2328256  副主任: 赵光敏  电话:2328331

  (二)政工科: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科长:杨晓玉    电话:2328139

  (三)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的监察工作。

  副主任:胡顺琼   电话:2323751

  (四)民间组织管理科: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杨维俊   电话:2325071

  (五)优抚科: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

  副科长:陈涛   电话:2328295

  (六)安置科: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科长:张俊峰   电话:2328225

  (七)救灾救济科:负责救灾救济、农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

  科长:王文坤   电话:2328533

  (八)低保科:负责指导城市社会救助工作。

  科长:李菁   电话:2328369

  (九)政权区划地名科:指导区县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和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承办各级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

  科长:李卫   电话:2333671  副科长:谯伦忠   电话:2235405

  (十一)社会事务科: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殡葬管理工作。

  科长:范明远   电话:2328209

  (十二)双拥办:负责双拥工作。

  副主任:郝中丽  电话:2328392

  (十三)福利生产管理室:对全市福利生产进行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负责福利企业的新办、年检、技改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

  主任:董志宇   电话:2328281

  (十四)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负责全市即开型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副主任:李泽军  电话:2328379

  (十五)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副主任:刘野   电话:232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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